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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票代码是哪个位置(税务发票代码的含义)
时间:2024-11-15 09:02:13

从2004年7月1日起,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开始全国统一分类编制。发票代码为12位数字:第1位代表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代码,“1”代表国家税务局、“2”代表地方税务局”,“0”为总局。第2、3、4、5位为地区代码(地、市级),以全国行政区域统一代码为准,总局为0000。第6、7位为年份代码。第8位为统一的行业代码。第9、10、11、12位为细化的发票种类代码,按照保证每份发票编码惟一的原则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自行编制。2015年12月1日推行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,没有使用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,可继续使用此类普通发票。


从2005年8月1日起,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升级,一般纳税人使用的普通发票也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,其使用的普票发票随之改版(未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,继续使用原来的普通发票)。发票代码由原先的12位调整为10位,与专用发票的保持一致:

第1-4位代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。

第5-6位代表制版年度。

第7位代表批次。

第8位代表发票种类。“1”表示专票,“2”表示货运专票(2014年8月1日之前为“7”,2016年1月1日停用),“3”表示普票(2014年8月1日之前为“6”)

第9位代表几联发票。

第10位代表发票的金额版本号。分别用1、2、3、4表示万元版、十万元版、百万元版、千万元版,用“0”表示电脑发票。


从2015年12月1日起,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,可以在防伪税控系统上开具,代码为12位:

第1位为0,第2-5位代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,第6-7位代表年度,第8-10位代表批次,第11-12位代表票种:

“11”代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,开始于2015年12月1日。

“06”代表57mm×177.8mm增值税普通发票(卷票)、“07”代表76mm×177.8mm增值税普通发票(卷票),开始于2017年1月1日。

04”代表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(折叠票)、“05”代表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(折叠票),开始于2018年1月1日。

“17”代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,开始于2018年4月1日。

“12”代表通行费电子发票,开始于2020年5月6日。


从2020年9月1日起,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(简称电子专票)开始在部分地区试行,专票代码由10位调整为12位,编码规则与电子普通发票相同:第11-12位为“13”的,代表电子专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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